document.write('
修改时间:2017年07月15日 12:00:00 浏览次数:13210次
鄂建文〔2017〕45号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建委、财政局,各有关部门、有关单位: 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近期发文对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》(建质〔2016〕295号)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的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,原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2日